风险的概念源于保险业,如精算师对保费的现值计算就发展到了金融业,特别是银行系统对风险的管理,并逐步扩展到其他风险行业。如今比较成熟地对风险进行分类的就是商业银行,其将风险分为两类,即非市场风险和市场风险,共九种,即信用风险、利率风险、声誉风险、价格风险、战略风险、汇率风险、交易风险、流动性风险、法规风险。最据权威、最科学全面的是由美国联邦政府财政部货币管理局、美联储这两个机构对风险的分类。美国联邦政府财政部货币管理局将金融风险分为九种,即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汇率风险、流动性风险、价格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交易风险、法规风险。而美联储将金融风险分为六种,即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声誉风险、法规风险、操作风险。
1962年,美国的道格拉斯·巴娄最早提出了风险成本概念。RIMS及其战略伙伴Ernst&Young公司在其发布的报告中将风险成本界定为与风险相关的如下费用:保险费、置留损失、内部管理费用;对外服务费用包括咨询、必备管理和其他销售服务费;融资担保;费、税和类似费用。可见,风险成本概念源于保险业,其范围广泛,包含了因风险发生的支出以及管理风险所发生的费用。20世纪80年代末,美国的哈林顿和尼豪斯将风险成本定义为由于风险存在而导致的公司价值的减少,包括风险的期望损失成本、损失控制成本、融资成本、内部风险控制成本、残值不确定性带来的损失,由此深化了风险成本概念。
(1)期望损失成本。期望损失成本包括直接损失期望成本和间接损失期望成本。直接损失成本主要包括对损毁资产进行修理或重置的成本,对遭受伤害的员工提出的赔偿、诉讼的支付成本,以及对其他法律诉讼进行辩护和赔偿的成本;间接损失包括所有因发生直接损失而导致的净利润的减少。(2)损失控制成本。损失控制成本是指公司为降低损失频率和损失程度,采取一定手段来提高预防损失的能力、减少风险行为所发生的成本。(3)损失融资成本。损失融资成本包括自保成本、保险费中的附加保费,以及拟定、协商和实施套期合约和其他合约化风险转移合同过程中的交易成本。其中自保成本包括为支付损失而必须持有自保资金的成本。(4)内部风险抑制成本。内部风险抑制成本包括与实现分散经营相关的成本以及与管理这些分散行为相关的成本,也包括对数据以及其他类型的信息进行收集、分析以进行更精确的损失预测而产生的成本。(5)残余不确定性成本。残余不确定性成本指通过损失控制、保险、套期、其他合约化风险转移合同以及内部风险抑制措施并不能完全消除损失的不确定性。公司选择并实施了损失控制、损失融资以及内部风险抑制措施后残余的那部分不确定性成本称为残余不确定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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