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期权性风险,传统的财务限制手段通常包括:票据早偿锁定(无法在某段时间内提前偿付贷款)、防止票据早偿的严厉惩罚措施(例如,所谓的‘收益率维持’处罚,即罚金相当于贷款未来现金流的现值,其中贴现率按同期限政府债券收益率计算)、资产负债表契约(限制其它债务或杠杆)、现金流流动要求、续供限制等等。房产租赁也有其自身的期权性风险问题,它们分别涉及资产绩效的两个方面:绩差资产的处置和增加资金投入扩大绩优资产的需求。对企业期权性风险的限制可能会造成某些潜在机会的丧失,进而增加成本;这些失去的机会通常被称为机会成本。实际上,机会成本的影响要大于任何融资成本差异,且会为企业带来以下一种或两种类型的风险:
资本化风险。企业可能会被要求投入更多的股东权益;而此类要求可能会妨碍股东财富创造。请记住,增加权益并不能降低商业风险;它只是融资契约、限制甚至融资方限制的要求而已。
营业利润风险。即企业可能因为受到增长极限或运营瓶颈而面临运营利润率下降的风险。抛开利息或租赁利率的因素,融资来源竟然也可能对企业的利润率造成影响,这一点听上去似乎很奇怪,但在实际中确实如此。
机会成本与实际成本的不同之处在于前者属于理论成本,它们会假设资本或运营成本结构发生变化。但是,当融资来源对企业施加资本化或运营限制时,这些限制和由此造成的成本就不再仅仅体现在理论上——而是成为非常现实的问题。与此同时,机会成本与借款利率或租赁利率差额也有不同,前者往往伴随很大的不确定性。这使得机会成本更加令人头痛,因为就算在计算预期结果的过程中千方百计地权衡其发生概率,它们对股东财富创造的影响也总是严重得多。例如,在考虑房产租赁问题时,我可能会假设5%的资产为绩优资产或绩差资产。然而实际结果可能数倍于此,这样就可能放大业主无法或不愿满足我未来需求所造成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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