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留抵退税的14个小问题!中国管理会计网
管理会计作者 编者: 网络 预计阅读时间: 4分钟 管理会计发布时间 发布时间:2022-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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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抵退税,其学名叫”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优惠”,就是对现在还不能抵扣、留着将来才能抵扣的”进项”增值税,予以提前全额退还。
增值税留抵退税

问题一

哪些企业能够享受增值税留抵退税?个体户可以吗?
答复:
受益对象:全部行业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六大行业,包括符合条件的个体户一般纳税人。
1、小微企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中的营业收入指标、资产总额指标确定。上述规定所列行业企业中未采用营业收入指标或资产总额指标的以及未列明的行业企业,微型企业标准为增值税销售额(年)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小型企业标准为增值税销售额(年)2000万元以下(不含2000万元)。2、六大行业企业,是指从事《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问题二

这次增值税留抵退税还是仅仅是对于增量留抵退税吗?存量留抵能否退税?
答复:
今年这次留抵退税最大的亮点:就是跟以前比不仅仅是退还增量,存量也要退。企业的留抵税额既有增量又有存量的,纳税人自行选择,既可选择一种,也可以都选择。
企业申请完存量留抵退税后可于当月申请增量留抵退税。
增量留抵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已经退还的存量留抵税额。
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100%
增值税留抵和存量留抵退税

问题三

增值税留抵和存量留抵退税,如何理解?
答复:
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
存量留抵退税也是以2019年3月31日期末为标准,即2019年3月31日与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孰低确定。

问题四

这次增值税留抵退税优惠我们不选择退税,选择以后抵扣可以吗?
答复:
当然可以的。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十一:纳税人可以选择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留抵退税,也可以选择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问题五

今天有个老板问我,这个月咱们认证的进项票多,留抵多,是不是只要有留抵就可以退税?
答复:
不是的。需要注意5看:
一看:
看你的纳税信用等级,必须为A级或者B级;
二看:
看你的企业规模和行业,两类企业可以享受:小型微型企业和六大行业;
三看:
看2019年3月31日期末是否有留抵;
1.存量留抵退税以2019年3月31日期末为标准,即2019年3月31日与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孰低确定。
2.增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与2019年3月31日相比新增加的留抵税额。
四看:
看你是否享受过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如果纳税人享受软件产品、资源综合利用等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不能叠加政策,只能二选一,但是可以反悔,即把以前退回的税款全部缴回后,再换申请。
五看:
看申请退税前36个月没有偷税骗税等违法犯罪行为。
申请存量留抵退税的具体时间

问题六

申请存量留抵退税的具体时间是什么?
答复:
按照14号公告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企业,申请存量留抵退税的起始时间如下:
  1. 微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2. 小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3. 制造业等行业中的中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7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4. 制造业等行业中的大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10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时间为申请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的起始时间,当期未申请的,以后纳税申报期也可以按规定申请。

问题七

申请增量留抵退税的具体时间是什么?
答复:
不论是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还是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6大行业企业,从4月份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即按月退还。

问题八

允许退还的留抵退税金额如何计算?
答复:
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100%
允许退还的存量留抵税额=存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100%

问题九

增值税留抵退税中,进项构成比例,如何计算?举个案例
答复:
进项构成比例,是指从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
案例:
我们企业属于一家生产企业,2019年4月至2022年3月,总的进项税额1000万元,其中包括:
农产品收购发票计算的进项税90万元
农产品销售发票计算的进项税200万元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进项税50万元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进项税600万元
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进项税50万元
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进项税10万元
以上合计进项税1000万元。
请计算增值税留抵退税中的进项构成比例是多少?
计算:
进项构成比例=(50+600+50)/1000*100%=70%

问题十

享受即征即退企业是否能够申请留抵退税?
答复:
不可以了。只能二选一。
参考: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税2022年14号公告)规定,纳税人自2019年4月1日起已取得留抵退税款的,不得再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纳税人可以在2022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将已取得的留抵退税款全部缴回后,按规定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纳税人自2019年4月1日起已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可以在2022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将已退还的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税款全部缴回后,按规定申请退还留抵税额。
如何申请留抵退税?

问题十一

如何申请留抵退税?今年提交的退税申请资料跟以往相比有无变化?
答复:
纳税人申请留抵退税,应在规定的留抵退税申请期间,完成本期增值税纳税申报后,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提交《退(抵)税申请表》。
今年提交的退税申请资料无变化,仅需要通过电子税务局线上或办税服务厅提交一张《退(抵)税申请表》,结合今年出台的留抵退税政策规定,对原《退(抵)税申请表》中的部分填报内容做了相应调整,纳税人申请留抵退税时,可结合其适用的具体政策和实际生产经营等情况进行填报。

问题十二

当前纳税信用级别不是A级或B级,还有机会享受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吗?
答复:
税务机关将于2022年4月发布2021年度的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当前纳税信用级别不是A级或B级的纳税人,在2021年度的纳税信用评价中,达到纳税信用A级或B级的,可按照新的纳税信用级别确定是否符合申请留抵退税条件。

问题十三

我单位不属于财税2022年14号公告中留抵退税的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6行业范围内,留抵退税政策与小微企业、制造业等行业企业相比有何不同?
答复:
主要区别有两点:
一是其他企业退税条件有“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的要求,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纳税人没有此项要求;
二是其他纳税人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为符合条件的60%,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纳税人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为符合条件的100%。

问题十四

财税2022年14号公告中留抵退税的小微企业跟企业所得税上的小型微利企业是不是一回事?
答复:
不一样。
小型微利企业是企业所得税上的一个概念。
14号公告规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中的营业收入指标、资产总额指标确定。上述规定所列行业企业中未采用营业收入指标或资产总额指标的以及未列明的行业企业,微型企业标准为增值税销售额(年)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小型企业标准为增值税销售额(年)2000万元以下(不含2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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