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世界上最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美国在预算管理方面已形成一套较为完善、规范的制度。美国的预算管理由政府和议会共同参与,政府负责预算的草拟和执行,议会负责预算的审批和监督。美国的政府预算,是以预算法案的形式,由议会审议通过的。由于履行的是立法程序,一经审议通过,即具备法律效应,必须得到严格执行,从而形成美国独特的预算法治环境。
美国的预算控制及风险管理主要有以下三大特点:
1.法制化程度高,预算编制控制严密
在美国的预算控制体系中,总统、议会、预算管理办公室以及财政部各政府部门分别有自己特定的职能,各部门在履行职责时既能各负其责,又能密切沟通、紧密配合,科学合理地完成预算的编报工作。美国预算管理的各个环节,无不体现法律至上的原则。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的全过程,都有相应的法律依据,并且严格依法开展预算管理。从预算程序上看,从各部门预算草案提交OMB,OMB把预算草案提交总统,总统向国会提交预算草案,到国会审议总统预算法案,法律上对各个环节的时间与职责要求都有明确的规定。
从预算编制的内容上看,无论是预算功能项目的分类、每一类别的不同特点及相应规定,还是编制过程中对项目的细分、预算编制的要求等,也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也就是说,美国部门预算的编制,从总体方案的确立到每一细微变动,都有相关法律依据。即便遇到新的问题,也会在法定的解决程序中,形成新的法律规定,从而做到有法可依。这种完备的法律体系,使得预算监管的相关部门监管有据,也保证了预算编制过程的法治化以及执行的严肃性。
2.预算过程透明,有利公众参与监督
美国预算的每个环节均向纳税人公开。通过网络、电视、广播、报刊等各种媒体,公布预算报告相关信息。还可以根据需要,举行各种形式的听证会。
参与预算过程的所有组织机构,都有向公众提供预算信息的途径。对外披露的预算报告内容非常全面,既包括预算编制基本说明、本财年总预算以及在教育等大项上的明细支出、与上一个年度各个项目的相应比较、政府各类收入在总收入中的占比等,也包括各项收费等专项收入资金的预算情况。国会各委员会审议预算的时间表提前向外公开,国会审查预算时,公众可以现场旁听,网络、电视等也进行转播。
通过各种渠道,美国公民可以清楚地知道国家把纳税人的钱花到了哪里,任何一个美国公民,如果发现哪项具体预算开支项目违反法律法规,有权向法院提出诉讼,法院可以裁决要求暂停或中止该项开支,并追究相应责任。公民对公共预算的广泛参与,不仅保护了包括自利益、公众利益,而且也监督政府依法行政,促使政府不断规范自身的预算行为。
3.预算方法科学,突出预算绩效管理
美国预算管理方法不断创新,自1921年《预算和会计法案》颁布至20世纪80年代,依次经历了分项排列预算、绩效预算、规划——项目预算、零基预算等阶段。1993年3月,美国成立了国家绩效评鉴委员会,国会通过了《政府绩效与成果法案》,借鉴前期零基预算、规划——项目预算中深入人心的项目管理、绩效、成本——收益分析等方法,使得绩效预算改革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为区别于上世纪50年代推行过的绩效预算,该预算模式被称为“新绩效预算”。融合了历次预算改革成功经验的新绩效预算,优势特征明显,不仅继承了绩效导向的一系列预算改革成果,财政支出效果显着。而且,其更强调支出的责任与最终结果,强调预算透明和加强沟通,提高了政府工作效率,政府变得务实、有效,官僚主义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遏制。通过新绩效预算,财政资金实现了预算支出与业绩配比,绩效高低一目了然,便于有保有压,为合理确定政府支出结构提供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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