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份/城市 | 类别 | 政策 |
深圳罗湖 | 深圳罗湖区发布了《罗湖区现代服务业专业人才提升激励专项申请指南》,近3年取得注册管理会计师(CMA)证书且在罗湖全职工作满2年,经过审核后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给予1万元人才成长补贴。 | |
深圳 | 深圳发布了《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深圳市税务局招考简章2023年职位表中多个职位明确在备注中写明,需至少具有包括注册 | 查看详情 |
上海浦东新区 | 上海浦东新区发布了《浦东新区境外职业资格证书认可清单和紧缺清单(2021)》,CMA注册管理会计师认证被明确列入清单,持证者可在多方面享受相应的便利保障服务。 | 查看详情 |
上海 | 上海关于印发《上海市重点领域(金融类)“十四五”紧缺人才开发目录》的通知,管理会计CMA符合上海市重点领域(金融类)“十四五”紧缺人才专业服务类金融紧缺人才金融财会人才。 | 查看详情 |
北京 |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人才工作局关于印发《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和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境外职业资格认可目录(1.0版)》的通知,CMA注册师资格被明确列入目录中,持有CMA认证、与在京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符合条件的纳入北京市人才引进和工作居住证办理范围;相关部门在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社会保障、评价激励等方面也将给予支持和保障;对于持有CMA认证的外籍人员也将提供便利化的服务,其中包括从业经历的认定、办理工作许可、办理出入境手续等。 | 查看详情 |
南京自贸区 | 在《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职称评价与国际职业资格认定实施办法(试行)》中,注册管理会计师(CMA)认定职称为高级会计师。 | 查看详情 |
南京 | 南京发布了《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适用对象(目录)》(2020年修订版),其中C类、D类、E类人才均明确指出,获得管理会计师(CMA)证书,且担任不同职务,有不同职业经历者,可适用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相应政策。 | 查看详情 |
海南 | 海南发布了《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2020)》出台(附全文),获管理会计师(CMA)证书者被认定为D类人才,对应原有标准中的拔尖人才,可以获得相应优惠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待遇。 | 查看详情 |
宁波 | 宁波发布了《关于做好2023年国际行业资质证书持证奖励(第一批)有关工作的通知》,对2018年10月11日后(含)取得师(CMA)证书者,审核通过后发放10000元奖励。 | 查看详情 |
昆明 | 昆明发布了《昆明市新兴产业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方案》,取得注册管理会计师(CMA)认证证书被列入银行、保险、证券、信托、基金、期货、融资租赁等领域高层次人才应具备的条件之一。 | |
厦门 | 厦门发布了《厦门市柔性引进金融人才、急需紧缺台湾金融人才、金融专业资格认证考试费用补贴资金申报通知》的通知,2017年1月1日后取得注册管理会计师(CMA)认证资格证书,并在本市金融系统连续工作全职工作满2年以后的人员可申请进行考试费用补贴,每人累计不超过5万元。 | 查看详情 |
浙江 | 浙江发布了《关于推荐浙江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国际业务人才库第二批入库人员的通知》,拥有管理会计师(CMA)认证的省内行业从业者吸收为行业国际业务人才库第二批入库人员。 | 查看详情 |
泉州 | 泉州发布了《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团队评审及政策支持规定的通知》的通知,近5年内,获得CMA证书者,从事所在专业领域工作且最近连续2年年薪达到泉州市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倍以上,满足相关要求者有机会认定为第五层次人才,给予相应政策待遇。 | 查看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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